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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火栓缺消防水带、安全出口标识故障 北京经开区一物业公司被罚2.9万元

Source: 新京报Published: 10/1/2026Views: 72

北京经开区消防救援支队在举报核查中发现,北京斑马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上6层安全出口指示标识、声光报警器故障,地上4层疏散通道墙壁消火栓缺少消防水带,1层防烟楼梯间前室门设置不符合要求,依法对其罚款2.9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近日,北京经开区消防救援支队监督执法人员在举报核查中发现,北京斑马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多项消防设施存在故障,依法对该单位开出2.9万元罚单。

检查发现:该单位地上6层安全出口指示标识故障、声光报警器故障;地上4层南侧疏散通道墙壁消火栓缺少消防水带;1层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门设置不符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依据该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2.9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隐患。

经开区消防提醒各社会单位及物业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设施,每日巡查消防设施,确保安全出口指示标识、声光报警器等设备完好有效;要保障通道畅通,严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消火栓内水带、水枪等配件必须配备齐全;要规范防火分隔,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必须符合防火规范并保持常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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