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通报3起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 1家单位因重大火灾隐患被查封
大连市应急管理局9月29日曝光3起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涉新材料项目未做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罚款2.5万元、练歌厅消防设施失效被判定重大火灾隐患并临时查封、木业公司除尘装置喷淋无水罚款1万元。
大连市应急管理局9月29日公开曝光近期查处的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共3起,涉及新材料、公共娱乐场所和木业加工企业,其中1家单位因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依法临时查封。
一、新材料项目未做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罚款2.5万元
2026年7月15日,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大连某新材料公司开展检查,发现该公司高质蜡精制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但项目开工前未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也未组织开展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依据相关法规,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人民币2.5万元罚款。
二、练歌厅消防设施失效 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并临时查封
2026年8月5日,长海县消防救援大队对长海县大长山岛镇腾龙练歌厅开展举报核查,发现该公共娱乐场所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无法实现消防联动。该隐患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 35181-2025)直接判定要素,大队经集体研究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依据相关法规,长海县消防救援大队将该练歌厅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依法实施临时查封。该单位积极联系维修整改,落实维修期间应急预案、员工演练、现场巡查等安全管控措施。
三、木业公司除尘装置喷淋无水 罚款1万元
近日,普兰店区应急局执法人员对某木业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生产车间砂光区域砂光机配套风管上的火花探测消除装置喷淋无水。该监控防护装置失效,构成重大事故隐患。鉴于该单位主动消除违法行为,普兰店区应急局对该公司处以人民币1万元罚款。
大连市应急管理局指出,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暴露出部分企业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管理制度悬空、现场风险管控缺位等突出问题,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