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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曝光6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规执业 最高被罚1.2万元

Source: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遵义消防)Published: 10/24/2026Views: 4

遵义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查实6家机构违规执业并公开曝光,涉及维保作业不规范、指派无资质人员、维保信息未公示、月检报告不合规等,最高被罚1.2万元。

近日,贵州省遵义市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中查实6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存在违规执业行为,予以公开曝光。6起案例均涉及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业务规范性,最高被处罚款1.2万元。

案例一:贵州淼霖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未按标准开展维保作业。正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正安博爱医院有限公司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时查实,该公司未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1个室内消火栓开展功能检测和维护作业,违反《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该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416元、并处罚款1000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处罚款100元,2名直接责任人员各被处罚款100元。

案例二:贵州中城消防服务有限公司指派无资质人员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桐梓县消防救援大队核查相关维保项目时查实,该公司在2026年8月维保作业期间指派无相应资格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违反《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五项,被处罚款1.2万元。

案例三:中辉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完成某敬老院消防设施维保后出具的《建筑消防设施月检报告》未经技术负责人签名、未加盖执业印章,务川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项,对该公司处罚款1000元。

案例四:贵州筑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维保信息未按规定制作标识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凤冈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对该公司处罚款2000元。

案例五:贵州宇灿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湄潭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六项,对该公司处罚款1000元。

案例六:贵州恒天消安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维保信息公示不到位,正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对该公司处罚款500元。

来源:遵义消防(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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