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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明一高层住宅火灾致3人死亡 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物业3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

来源: 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 2026/10/6阅读: 2

广东佛山高明区勤天汇一高层住宅今年2月23日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8.8万元。事故调查报告公布:物业公司违规安排无证人员值守消防控制室、收到预警未核查并谎报延误报警,3名责任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移送司法,10名党员干部被追责问责。

2026年2月23日5时24分许,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勤天汇22座3104室住宅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平方米,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8.8万元。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发生在高层住宅小区内的非生产经营性场所较大火灾事故。

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于9月15日发布《广东佛山勤天汇22栋3104室"2·23"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公布事故原因与责任认定。3名遇难者均为吸入有毒烟气致死,火灾于5时24分发生,直至6时03分才报警。

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1. 物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悬空: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单人值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长期故障未修复,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状态,火灾初期无法正常供水;微型消防站未建立,员工缺乏基本应急处置能力。

  2. 消防控制室值班失职,贻误初期扑救:值班人员接到远程监控中心多次火警提示后,未按规定到现场核实,擅自判定为"误报",延误报警近40分钟。

  3. 消防维保单位履职不到位: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指派无相应资格人员从事维保,月度维保报告未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员签字确认,合同未明确项目负责人。

  4. 行业监管与属地管理存在盲区: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街道办事处及社区等单位未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部署落实不力。

  5. 居民居家火灾防范意识薄弱:遇难者家中未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未配备防毒面具、灭火器等基本消防器材。

责任处理建议

  • 广州市勤天物业高明分公司相关责任人吴某某、杜某某、符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佛山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单位和10名党员干部追责问责。

  • 建议对广州勤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安之家工程有限公司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将物业公司纳入广东省消防安全领域失信惩戒管理。

来源: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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