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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通报4起物业服务领域消防违法典型案例 最高罚款4200元

来源: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2026/10/29阅读: 7

湘潭市住建局10月21日通报第一批物业服务领域典型案例,4起涉及消防安全:3起消防控制室无证上岗、1起电动自行车堵塞疏散通道,罚款3600元、3600元、3200元、4200元。

湖南省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月21日通报第一批物业服务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其中4起涉及消防安全,均由住建、消防、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查处,罚款合计1.46万元。

案例一:岳塘区某小区消防控制室无证上岗

岳塘区消防救援局检查发现,湖南大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服务的岳塘区某小区,安排不具备相应等级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2026年4月3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600元并责令改正。

案例二:湘潭高新区环球港B区无证上岗

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发现,湘潭百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湘潭环球港城市综合体一期B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依法持有职业资格证书。2026年8月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600元并责令改正。

案例三:湘乡市新城名珠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

2026年6月24日,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专项摸排中发现,新城名珠小区二单元公共门厅、疏散楼梯间内有多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长期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及《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五款。2026年4月30日,湘乡市消防救援局对湖南皓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3200元并责令改正。

案例四:湘乡市碧桂园豪园小区无证上岗

2026年4月24日,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发现碧桂园豪园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责令限期整改,截至5月11日仍未完成。2026年5月26日,湘乡市消防救援局对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湘乡分公司罚款4200元并责令改正。

监管要求

湘潭市住建局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照案例举一反三:规范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配齐持证操作人员;及时劝阻、制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和占用堵塞疏散通道行为,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将结合集中整治和"回头看"检查,逐小区排查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值班人员持证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台账管理、销号管理;对拒不整改、屡查屡犯的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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