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内容
← 返回列表

《消防设施操作员(2026年版)》国家职业标准10月1日施行:取消职业方向划分,技能要求总体下移

来源: 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腾讯新闻)发布: 2026/9/18阅读: 66

国家职业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2026年版)》将于2026年10月1日施行:取消“消防设施监控”“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两个职业方向划分,各等级技能要求总体下移,取得初级工证书即可从事消防控制室值班等工作;旧版证书继续有效,2026年4月1日起全国已统一启用电子证照。

消防设施操作员是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第三十四条明确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格。消防设施操作员作为准入类职业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其职业技能鉴定属于消防救援机构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2019年版标准实施期间,消防设施操作员年均报名鉴定人数逾百万。随着消防设施更加普及、新产品新技术对从业人员技能提出新要求,加之《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对职业资格管理制度作出调整,标准修订势在必行。

本次修订的三方面主要调整

一是取消职业方向划分。取消2019年版标准中“消防设施监控”“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两个职业方向划分,整合相关职业功能,拓宽持证人员就业范围。

二是优化调整各等级技能要求,总体下移:初级工聚焦基础操作与应急处置,中级工覆盖各类消防系统日常监控,构建“基础胜任+核心适配”的层级能力框架。

三是突出职业实际需求。补充消防设施日常巡检、数据测量、基础组件更换等高频作业场景的技能规范,明确各等级技能的操作标准与流程要点。

初级工与中级工技能要求的主要变化

初级工技能“下沉扩容”:将原中级工消防联动控制器操作技能下调至初级工,并纳入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湿式和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巡检与操作内容,取得初级证书即可从事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工作。针对火灾事故中暴露出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不足问题,新增消防控制室值班应急程序相关技能要求,并作为关键技能考核内容。

中级工技能升级:气体灭火、预作用、雨淋、泡沫、自动跟踪定位射流及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等设备已从“特定场所专用”转向“多类建筑普遍配置”,本次修订将原高级工中上述消防设施对应的“系统监控操作”技能下调至中级工,构建“基础操作+核心系统管控”的中级能力体系。

证书衔接与过渡期安排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建(构)筑物消防员(2008年版)》取得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以及依据《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年版)》取得的证书,均继续有效,法律效力、适用范围保持不变。

自2026年4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统一启用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照,鉴定合格人员同步取得纸质证书与电子证照;此前已取得纸质证书的人员,原证书继续有效,证书遗失或损毁的可申请补发电子证照,不再补发纸质证书。

新标准实施之日(2026年10月1日)前通过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报名系统报名的考生,依据2019年版标准组织鉴定考核;10月1日起报名的考生,按新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技能要求和考核方式参加鉴定。已按旧标准参加鉴定但单科成绩不合格、需补考的考生,在原成绩保留有效期内按旧标准实施补考。

职业技能鉴定严格落实“考培分离”原则,参加培训及培训学时均不作为鉴定申报条件;符合新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要求”相应申报条件(年龄、从业年限、学历等)即可报名申请鉴定。

业务咨询